“粵北首富”朱思宜末路:行賄做生意種下敗亡種
朱思宜末路到了,今日二審。
31名廳級干部、100多名政府官員及企業(yè)老總被不同程度處理,首要腐敗分子的涉案金額高達上千萬元——這是2008年引起一方震動的“8.14韶關系列腐敗案”。
在這個廣東省近年來最大規(guī)模的腐敗案中,有200余名涉案人員被一張用金錢交織的巨網黏連在了一起。
是什么人讓那些原本互不相干的政要達人彼此阡陌溝通?巨網中心,正是有著“粵北首富”之稱的韶關市宜達公司總經理、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——朱思宜。
今日上午,朱思宜將在河源市接受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審判。
此前,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行賄罪判決朱思宜有期徒刑16年,該院認定朱思宜及其所在單位,行賄數額總計為1913萬元。
靠行賄做生意,種下敗亡種子
朱思宜,男,1957年5月出生,湖南省汝城縣人,漢族,研究生學歷,韶關市宜達燃料開發(fā)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、總經理。2009年1月19日被逮捕。
被告單位宜達公司系朱思宜和其弟弟朱方宜于1996年1月29日發(fā)起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,主要經營煤炭和礦產品的批發(fā)、代購代銷等業(yè)務,朱思宜占公司80%的股份,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、總經理。
朱思宜被捕的原因,要追溯到1999年,那正是他發(fā)跡的源頭,與韶鋼集團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(lián)系。
韶鋼是集鋼鐵制造、物流、工貿為一體的大型國有企業(yè)集團,世界鋼鐵企業(yè)100強。正因為如此,為這座鋼廠輸送煤炭原料,是一個非常掙錢的買賣。為搶占這個大客戶,朱思宜最早用了送錢的招數。
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,韶鋼集團此前管理頗為混亂。一個煤老板要將一噸煤送進韶鋼,要過很多關,給很多部門回扣,這其中首個重要人物為閻蜀南,1996年到2007年,他一直是韶鋼集團供應處的主要負責人。
據了解,閻蜀南被認定收受宜達燃料開發(fā)公司等14個煤炭企業(yè)或個人錢物共計1615.92萬元,美金12.8萬元,另有上百萬財產來源不明,后被判處無期徒刑。
這其中,朱思宜的“貢獻”最大。2002年春節(jié)期間朱思宜向閻蜀南提出,宜達公司按供應韶鋼集團煤量每噸8元的標準給回扣,請閻蜀南在公司供煤給韶鋼集團的事情上予以關照,閻蜀南表示同意。自2002年至2007年7月,宜達公司累計向韶鋼集團供煤209萬余噸,通過朱思宜等人送給閻蜀南現金及財物共計人民幣1400萬元。此外,宜達公司還贈送了時價66萬余元的房子,被閻蜀南用做藏錢的地點。
除閻蜀南外,法院一審認定,被告單位還分11次共送給韶鋼集團分管采購業(yè)務的副總經理黃旭明223萬元;分8次送給韶鋼集團董事長曾德新40萬元。
從1999年開始向韶鋼集團供應煤炭,至案發(fā)前供煤量逐年上升,宜達公司一直是最大供應商,并簽訂過《中長期戰(zhàn)略合作伙伴關系協(xié)議書》。
正是因為有包括韶關鋼鐵公司、韶關電廠、粵電集團等大客戶,多年來煤炭價格節(jié)節(jié)上漲,朱思宜積累大量財富,并獲得“粵北首富”的稱號。
然而,隨著閻蜀南涉案被查,朱思宜為了避免行賄一事敗露,進而不斷向執(zhí)法人員行賄,最終泥足深陷,也牽扯出了更多大大小小的腐敗官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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